第一百章 英雄的血
去,只听“轰轰。的几声,就有一大片美军摆着不同的姿势飞上了天,甚至还有些美军被手榴弹的冲击**及到,脚下一个没站稳就朝山脚下滚去,不死照想也要去了半条命了。
我们打响了手中的武器,也就暴露了我们的位置,山脚下敌人担任掩护任务的几十辆坦克,霎时就调转了炮口朝向我们,只听轰轰的一阵乱响。阵地前的土石就一片乱飞。坦克上的机枪手就朝我们射来了成片成片的子弹,密密麻麻的子弹和弹片在我们头顶上怪啸着到处乱飞,压得战士们几乎就抬不起头来。
不过好在我们都是居高临下,因为射角问题,敌人从山脚下的射来的子弹和炮弹不是从我们头顶上飞过,就是打在我们面前的土石上。有时炮弹打偏了些,炸开来的土石倒飞了回去还砸得斜面上朝我们进攻的美军叫苦连天,倒让美军坦克再也不敢乱开炮了。
“砰砰砰我一口气打掉了枪胜里的子弹,接着再用最快的度装上了一个弹夹。
我不知道打掉了几个敌人。这时候的我根本就没有心思去数,我只知道用最快的度把一又一的子弹从枪胜里射出去,尽可能打掉所有有可能对我军战士有威胁的对手。
“砰!”的一声。一名刚刚从岩石后探出脑袋的敌人机枪手就被我一枪撂到在地。直到最后一刻我都没有看清他长什么样,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很聪明。因为他知道先在岩石上架起机枪,然后在岩石后等了一会儿。确定没有火力打向他这边后才突然冒出脑袋。
他选的位置很好,以至于如果让他得逞打响机枪的话,很有可能会成功地压制住我军的一部份火力小而让他的战友乘隙冲上来。但他没想到的是,岩石外面早就有一子弹在等着他。而不管是聪明的脑袋还是笨的脑袋,都毫无例外的挡不住子弹的亲密接触。
“砰!”又是一声枪响。
那是一名火焰喷射兵。毫无疑问,在这种地理优势相差如此大的情况下,火焰喷射器可以挥出很大的作用。因为一旦让他靠近我军阵地,只要他一扣动扳机,从他手中喷出的火龙足可以压制住我们十几秒的时间。
战场上,十几秒的时间足可以改变整个战局。但他却没有这个机会。因为我手的枪已经盯上了他。
其实,在他混在人群里偷偷往上爬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他了。他也知道自己身上背着的两咋。油桶十分显眼,也知道那会引来敌人子弹的“优先权。”所以别出心裁的用美式大衣把身后的两个油桶包裹起来。应该说他的这咋,伪装是很有效的,因为在眼前这一大片的美军当中。在这紧张混战的时候,没有人会去注意他身上背着的是什么东西。我也差点被他骗了过去,但很遗憾的是。我曾经用过这玩意,而且还用它一口气烧死过十几个美军。也许是因为这样,所以我对他手上的拿着的火焰喷射器特别的敏感。
但我并没有在现他的那一刻开枪,因为我觉得他还有利用价值。
于是我一直用一半的精力注意他的存在。直到他随省亩二讨人群起朝我们冲锋时。我才扣动了扳…
第一枪我打的是他的小腿,他惨哼一声就跌到在地,露出了他背上用大衣包裹着的两个油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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