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励士出征
果敌人有财货丢下,也不要去抢。
如果都去抢这些东西了,就等於给了敌人喘息之机。不但敌人可能会趁此喘息,甚至还可能会趁机反攻。一旦出现了这种情况,离战败就不远了。
林林总总,共有二三十条。
荀攸、戏志才总结完后,将之记述成文,令人抄写了许多份,分发到各曲,凡“队”以上皆有一份。荀贞定下规矩,不但今天上午要讲这些东西,以后每天晚上,各队的队率也要给本队的兵卒们讲。力争每个士卒都能将这些内容深记在心,保证将来上了战场后他们不会遗忘。
自成军以来,荀贞尚未定过任何军令。
荀攸、戏志才总结出来的这二三十条注意事项就是全军的第一道军令,事关自家将来在战场上的生死,新卒、丁壮们学得都很用功。
一个上午,教了这第一道军令。
午时归营前,荀贞又下达了第二道军令。
第一道军令是教新卒、丁壮们如何才能在战场上杀敌求生,第二道军令则是定下“罚条”。
军中最贵赏与罚,将要南下与“贼”战了,军中若是还没有罚条,那么就很难保证在将来的战场上能如臂使指地指挥士卒。
赏罚之作用在“赏勇罚怯”。赏的是是勇敢,罚的是畏惧。
“夫三军之众,畏我则不畏敌,畏敌则不畏我,此赏罚之所以设也。”赏罚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士卒们“畏我”。只有“畏我”了,才不会“畏敌”。只有不“畏敌”,才能战胜敌人。
汉之军令是极其严格的,条文很多,包括了方方面面,但在目前,荀贞还不能照搬使用。
他的麾下多是新卒,此前没有接触过军纪、军令。如果尽数照搬军中的律令,只教士卒们全部学会这一条,少说也得一个月的时间,这南下也就不用去了。
故此,他只简单地规定了三条:“不从令者,斩。临敌畏逃者,斩。战未毕而哄抢首级、财物者,斩。”同时作为补充,又规定了一条:“战罢,缴获之物三成归军,三成归吏,四成归卒。”这一条不算是“罚条”,算是对战场缴获该如何分配的一个规定。
两道军令传下,待军卒学完后,诸曲归营午饭。
饭后,全军休憩一个时辰。
荀成从郡府各曹里领来了各项物资,趁这段时休憩的时间,把军服给各曲发放了下去。下午检阅,为显威武雄壮,新卒们都得穿上军服。酉时,全军换装完毕,出营开始检阅。
检阅的场地就选在高台前。
荀贞提前亲去请来了文太守,郡丞费畅、五官掾韩亮、郡功曹钟繇、郡主簿王兰、计吏郭图、郡贼曹掾杜佑等郡朝吏员亦从文太守至。
一时间,高台上群吏毕集。
从远处看去,飘摇的旗帜下边尽是着高冠黑衣的“郡府贵人”,文太守高踞上首,一二十人跪坐两侧。为配合检阅,诸人皆佩戴长剑,挂在腰上的印绶颜sè不一。
城中百姓闻讯,多来观看。城头、营外到处是人,有百姓、有士,男女皆有,县中几为之一空,观者如堵。
荀贞换了戎装,披甲带剑立於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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