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一三章 食为天
会是:‘那是给某某大人留的位。’摆明了不赚你这份钱。
这些大饭庄傻吗?才不是呢。人家摸准了上层人的心理,真正的贵人不一定非得用金碗银筷,吃龙髓凤脑,但吃饭的一定得够意思……人家就不愿意跟那些‘俗人’搅和到一起……说白了,上层人吃饭,吃得那叫‘特权’,就为这俩字,掏多少钱都不带眨眼的。
除开这些牛皮哄哄的大饭庄,北京城最多,叫得最响的,是遍布全城的饭馆儿。这些饭馆儿比大饭庄低一个档次,一般开在普通四合院里,或是临街的铺面房,有单层的,也有两层的。没有十几、几十间的豪阔宴会厅,更没有大戏台子。一般是楼下散座、楼上单间,楼下适合随意小酌,楼上适合宴请宾朋。单间里也悬挂匾额字画什么的,不过都是从琉璃厂几两银子买来的,餐具也没那么讲究,干净无瑕疵就行了。
如果说饭庄最讲究的是气派、排场,那么饭馆则以菜肴质量取胜了,目标客户就是普通官吏、商人,以及富裕市民,甚至那些达官贵人们,在不摆排场的时候,也喜欢来这些地方,因为这些饭馆子才是北京城‘吃’的精髓所在——菜品丰富,口味繁多。要比一味追求清淡高雅的大饭庄,更适合大快朵颐,而且还便宜很多。
不过寻常老百姓,等闲也是下不起馆子的、跟他们对应的,是不太起眼的‘饭铺’,开在临街的巷子里,最多一两间房,店面十分的狭窄。也做不出整桌的宴席,只供应家常炒菜,口味也比较咸,为的是少吃菜多下饭,摆明了就是管饱的地方,对象就是普通老百姓,有钱人是不屑一顾的。
事实上,哪怕是寻常百姓,也绝不会到饭铺里摆宴席,就是来填个肚子,来了就吃,吃完就走,倍儿省事儿。
但这还不是最低一等,最便宜的是店铺都没有的‘路边摊’,就在马路边上,搁一张长桌,摆两行条凳,顶多再用几根竹竿,撑起个草棚子,给客人遮雨挡太阳。卖得是水饺、包子、馅饼、馄饨、面条,再配点咸菜、小凉菜啥的,食客都是贫民,寻常市民是不屑一顾的。卫生条件很差,但胜在价钱便宜。还有些吃食挑、吃食车啥的,推着挑着沿街串巷叫卖,招揽一些胡同里的居民,跟路边摊基本一个档次。
四个档次的饭庄饭馆,对应着北京城的四个阶层,大家彼此心照不宣,各找各的食儿,很少发生江南那种乱串的情况,让人不禁感叹,对等级的遵守程度,谁也比不过京城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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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下馆子最符合沈默三个的身份。
陆光祖已经在京城生活好几年,对各处饭馆了若指掌,带着两人直奔什刹海北边的银锭桥畔,路上对他俩笑道“咱们南方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其实北京的饭庄做不出那种感觉来,哪怕是从南方来的大厨,一到了京城,就好似被北方的粗豪感染了,再也细不起来。”
“五台兄还是个美食家哩。”沈默对李贽道:“宏甫兄,在这方面咱们可得甘拜下风。”他虽然出身微寒,但十几年宦海下来,早就吃遍天下美味了,这样说,不过是给李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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