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怕死的神棍——评勿用的《血夜凤凰》
这一章勿用利用主人公方榕是个书店老板的背景,写了一帮孩子买书的喧闹。
“叔叔,叔叔,我们的补充教材有了吗”,我们是四年纪的。”
记得我读书那会也常有这种层出不穷的补充教材。但我们那时候一来老师还算不很黑心,二来书源也比较充足,开始并没有觉得不便。倒是上了高中,面临大学这道坎,同学间把自己的参考书秘不示人实在是屡见不鲜的,而所谓有门路的朋友知道哪里有的买书甚至可以作为泡妞的砝码。
我一直在想那些闪着晶莹的眼睛,期待方榕给他们一套新书的娃娃,是不是随着岁月的增长也会迅速学会这套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呢?我衷心期望他们早点学会,一颗肮脏黑暗的心灵也许就会觉得现在这个社会并不是那么难于忍受。
小蒋出现了,方榕这条漂泊的野狼还是惹上了这种无邪的小姑娘,这真是和三角恋爱一样古老的设定啊!但我非常喜欢这种邂逅,也许是疲倦到了极点的人总会想随便靠一靠,虽然潜意识里也知道这一靠的后果,靠!
勿用描写爱情还是笨拙的要死,我常和他开玩笑说他是不是就是那种:“行不行,不行就拉倒”的主,也不说指望他花言巧语吧,可翻来覆去就那么一招:老是忙不迭地点烟,这含糊到哪是个头啊。可他老是笑:“我不懂爱情啊!”日子久了,我也不想改造这个土得掉渣的家伙,因为,我发觉俺的线条也越来越粗了,近墨者黑,如之奈何呢?
3.第二章微澜这一章里出现了个小混混,其实也是后面的一个重要线索人物——王小明。他对小蒋的那个,他对方榕的这个,他的受伤,乃至他痊愈以后,其实很大程度上,他就象一串打开小说的钥匙。虽然上面的钥匙都比较逊,可有了他,一扇扇门就这么被打开了
这个小混混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让这本书沾了血,狂野的西北民风,使一件本来靠苟且偷生就能平安无事的敲诈勒索,变成了一个烂司机的差点横尸街头。而极力避免这一切的方榕似乎预见了什么,毕竟这对他早已没什么新鲜的了。第一块多米诺骨牌已经被推倒,死水微澜的第一个涟漪也已经起于萍末。未来是未知的吗?但对方榕来说,其实不过是场已知的轮回。他想走,想逃避,这个空有一身本领的家伙宁愿用凄婉的楚歌淬炼自己,他真是怕死吗?
章节快结束了,赵三一闪而过,如同《临兵》里的小庄,又是一头野兽,我似乎闻见了腥味,我笑了:上帝关上了门,却在别处开了窗。既然方榕不动手,总该有个人去咬吧?去咬。
4.第三章邂逅这一章以赵三和方榕的交锋开始,实际揭示了这么个情况:这是属于赵三的一章。
赵三是怎么从人变成野兽的,又是怎么试图使自己暂时象一个人的,都在这一章里得到了侧面的勾勒,当一个体制无法从最本原的原则上去保护一个人,当你所爱的人受到伤害而狗日的公正置若罔闻时,我喜欢看到他们去咬,咬破那疏而不漏的天网,反正是同归于尽,那就来吧,哪怕折断最后一颗牙齿,也要去咬!
这一章的气氛是阴郁的,即便正义最后还是得到了伸张,法律还是保住了自己的尊严,但天知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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