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商队
常珍惜自己的生命,所以任何与生命挂钩的工作都由不得不谨慎的存在。
这草原地带,佣兵的工作并不单单只是跟着商队走。那是最白痴的做法,也是和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因为无论在什么地形,一旦被人伏击偷袭,都意味着死亡,意味再也不能看见妻子温柔的脸庞,孩子开心的笑心,
任何形式的佣兵团,都有一队类似于侦察兵的存在。
他们一般骑着马匹比商队先行一步,他们的作用就是侦察敌情,因为有马匹,一旦遇到危险他们也比较容易逃脱。而在草原地带,则是由一支巡逻的佣兵绕着以商队为中心方圆五公里的范围内巡逻,以确保在遇到危险时,可以提前出信号,让商队做好准备,比如说将货物搭成一个圈,构成一个最简单的防御网。
菲利克斯遇到的便是这样一支巡逻队。一共三人,两男一女,男人身材高大挺拔,皮甲下裸露出来大块结实的肌肉。女的身材魁梧,比起男人丝毫不想让,她拿着一把巨大的双手斧,肤色很白且毛孔粗大,菲利克斯估计她应该是来自北方的人类。那里的生活的诺曼人有着与其他人种不一样的特点。
在确定菲利克斯没有危险后,巡逻小队小心的靠了上来,并向菲利克斯询问意图。
略显青涩的苍白脸孔为菲利克斯赢得了不少的加分,至少在几句简单的交谈之后,那位诺曼女性已经彻底消除了对菲利克斯的敌意。或许在她看来,这样一个瘦弱的孩子本身就是需要保护的对象。
菲利克斯尽量用温和的语气向几位佣兵表达了自己想跟随商队一同前往人类城市的打算,并委婉的表示,如果不可以的话,只要能够卖给他一点食物就可以了。为此,菲利克斯还给那位诺曼女性
只的包利支斯的盘步要求成功的解除了那懈丰富佣兵的敌意,或许用他们的话来说,他们从菲利克斯的身上感受不到那股杀气,而仅仅只是一个偶遇旅客的简单要求。
毕竟,他还只是一个孩子。
十几分钟后,菲利克斯捡到了这只商队的脑,那是一个有着几分英武之气的中年人,与菲利克斯预想中的商人富态有着不小的差距。从那位诺曼女性的口中,菲利克斯得知这只商队的脑曾经是一位边防军官,与其他重利的商人不同,正是因为过去受过他的恩惠,他们这支佣兵团才肯答应帮助他运送货物。
行走在种族之间的商队一般由两种,一种就是由大型商会排出的商队,这类商队一般都有着完整的体系,并有着商会专门供养的佣兵。另外一种,便是这一类由几个信得过的商人一同合作组建的商队。这类商队需要自己花钱聘请佣兵一路护送。这是一个危险性较高的办法,因为如果财物过了一定数量,那些刀口上喋血的佣兵很可能化身成为强盗。
为了消除商队脑的戒心,菲利克斯简单的为自己编造了一个身世。
他的父亲也是一个人类世界的商人,可是在一次贸易的途中,他的父亲被一群强盗袭击了,而他,也就是故事中的菲利克斯,恰巧被一个游离的精灵游侠所救,而后便在迷雾森林的外围一直生活到现在。前段时间,那位精灵游侠告诉他,当年害他父亲的很可能就是断剑之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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