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包产到户
按照这种发展顺序,以此类推,他们的观点是:既然无地的农民靠政|府才分得土地,实行国有化可能更能促进农业的发展。那么,是不是该搞个类似农业集体化性质的东西呢?
张汉卿及时地说“不”。
现阶段,农民的素质比之后来“***”时代人的积极性差之甚远,多年以来形成的农民的劣根性在中国表现得特别明显,“吃大锅饭”已经被证明是行不通的。张汉卿的本意可不是完全为了养活农民,作慈善不能改变中国孱弱的现状。他的目的在于通过土地,赚取相当的报酬,作为刺激工业的基础。因此,要从中拿钱,而不是贴钱,才是现阶段的最重要目的。
仅仅一个“新民土改”已经够让奉天躁动的了,新民百姓为此能够吃饱饭,达到孙逸仙所描绘的“三皿煮义”中最简单的民生的初级阶段,在这个年代已经够牛x的了,不需要再在这个上面玩大的,张汉卿的事情还多的很呢。
要知道从土改委员会行政处的信息,新民县摸底有约105万亩可开垦的耕地,简单按照十抽一的比例,按照一亩地每季200斤的收成,单单政|府即可获得两千万斤的粮食,就是考虑到每年只一季,按七成成色就有一千四百万斤纯粮。何况还有一些不止十抽一的较高税率呢。
历史上1920年前,大米平均每石6元,按178斤/石计算,合3.4分/斤,考虑到地区差异和年份差异,以4分/斤计算是比较合理的。换算成银元那可是相当于96万大洋的收入!根据新民县预估的秋粮收成结果,如果奉天每个县都按这样的做法,张作霖只怕睡梦中也能笑醒吧?
按照马克思《资本论》的提法:资本主义在此一阶段远未达到《资本论》所宣称的腐朽甚至灭亡的时间,不但如此,后史上社会主义的中国还要在经过多少年的农业集体化后重新认识到这样做的弊端,然后重回包产到户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政策上来。既然如此,为何还要走弯路?为什么不把更先进的、被证明是激发了农民务农的积极性的“包产到户”拿出来用呢?
“包产到户”的政策是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张汉卿所知的唯一的办法:试想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大地上农民对此政策的拥护和产生出的对土地巨大的热情,用第二次解放来形容丝毫不为过。
其实这样做的好处是巨大的:一方面农民的生产热情被充分调起,生产力得到巨大解放,不但保证国家的,私人家庭还有大量赢余----付出越多,获益越多;当广大农民手有余粮后,政|府再适当地予以商业上的引导,经济上便可充分活跃并有机会促进贸易的发展,于国于民是两利的。
也为了打消农民对于政策的朝令夕改的怀疑,新民地区政|府以颁布土地令的形式昭告全县,“包产到户”的土地承包期为20年,并且在合同到期后原承包人享有优先的承包权。
真的无法想象,在中国广大的农村,蕴含着多少未被使用的创造力!
农民们被压抑两千年的激情在新民地区得到彻底的渲泄。到1917年9月的一年后,新民地区在还掉第一年的土地收购利息后,实现政|府财政收入比上年度同期增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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