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第 174 章
地护送唐三藏前往西天取经之路的命运。
不是受不了苦,而是这条越走让猴越“通透”、越发像“人”的路,走得让猴恶心。
于是,这特殊的日子过去了,憋了七年的孙悟空也开始走亲访友……
呸,是去搜罗家底。
未来的记忆总归是影响到猴了,孙悟空也知道所谓的人情世故了。
五百年过去了,当年和自己一起吹牛扛把子的兄弟们,大都是成亲有娃的人了。
例如大哥牛魔王,妻子美妾儿子都齐活了!
或许是愧疚感吧,想到预知梦中的自己,将大哥坑到妻离子散,家产破败的,孙悟空就不好意思空手上门。
他要去拜访兄弟之前,怎么也得先准备好见面礼,不然太丢脸了,他一点都不想被后辈小的们认为他是上门打秋风的。
就这样,一贫如洗的孙悟空开启了上天下地,搜罗宝贝的征途。
火眼金睛最大的用途,不是识别妖怪,而是辨运识宝。
没有获得传承之前,是辨云。
神仙佛陀头顶的五彩祥云基本是逃不过他的眼睛的。
获得传承后,火眼金睛的能力强化了,修炼下来,不仅能看破伪装,还能辨识万物的气运了。
哪里有宝贝的,在高空之中,眨眼一看的,都能通过气运强弱的,知道得明明白白的。
孙悟空和涵休的孽缘就是这样来的。
苏州城中,竟然冒出了一株冲天而起的,拿着奇怪武器(魂力制造机)的含羞草?
哦,不是本体,而是所谓的法相真我。
人间竟然出现了如此大能?
亦或是藏有稀世珍宝宝物?
觉得十分有趣、特别好玩的孙悟空,本着来都来了,或许能抓住了是宝贝呢的想法,就闯进了苏州湖畔的小道观……
结果喜闻乐见的。
准备不足(自大)的孙大圣一进道观地,脑袋上就被啃掉了一圈猴毛,差点猴头不保。
不打不相识,莫名其妙的都有了咸鱼的初步认知的一人一猴,就这样成了莫逆。
以上是孙悟空单方面认为的。
在涵休的眼里,孙悟空就是一个送上门来的,十分有用的打工猴,这蟠桃中的,贼好。
没办法,再大的偶像滤镜,也在对方偷偷上门,被含羞草啃了一个光亮脑瓜子的时候消散了。
一只顶着大半光亮脑门快半个月才重新长毛的猴精,真的很让涵休认清了他一直以来的偶像,其实就是一直出生有些特别、性格有些特别的猴精而已。
那一身佛道相融的气息,涵休不用多试探,就知道这个位面的猴哥,真的有了奇遇。
本着为儿时偶像打call应援的想法,涵休将身上的混沌系统、轮回系统信息清零后,连同初级的宝石空间卖给了他。
咳咳……
当然,其中,两人相遇要开打的时候,猴哥以敏捷的身手躲开含羞草的致命一啃后,说出的:“域外任务者?”
这么一个对上的暗号的缘故。
更是涵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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